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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出台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3)

2022-08-20 12:52 来源:中医在线

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缓缴期间,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和生育保险可按原渠道享受报销待遇,并按规定正常报销生育医疗费,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等待遇。同时,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账户(含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正常计入。

缓后需补,未按时补缴将产生滞纳金

本次职工医保缓缴政策期限为3个月。缓缴到期时,企业应及时补缴缓缴期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否则将产生滞纳金并影响企业后续职工医保缴费和职工享受医保待遇。缓缴7月至9月费款的,需在10月底前补齐,未按规定补齐的自10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7月至9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缓缴8月至10月费款的,需在11月底前补齐,未按规定补齐的自11月1日起开始计算滞纳金,8月至10月期间不计算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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