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打造“广陵医派”品牌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建成以二、三级中医医院为龙头,其他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到2025年底,各县(市、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到最新国家建设标准;扶持推进各县(市、区)中医医院等级创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江苏省三级、四级、五级中医馆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50%、30%、20%,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阁覆盖率100%。
《意见》提出,加强非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综合、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政府举办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全部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中医病床,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大力发展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和中医专科医院。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市县两级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挂牌运行。到2025年底,所有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达5级。
为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独特优势,《意见》要求,到2022年底,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治未病科标准化建设覆盖率10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治未病工作。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到2025年底,新增不少于1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
《意见》要求,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立畅通中医人才向基层流动机制。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通过“县管乡用”等机制创新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流动和晋升机制。推行中医药职称分类评审制度,建立基于社会评价、同行评议和以医院绩效考核、师承教育为主体,以中医药服务能力指标为重点的职称分类评价标准。
《意见》要求,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保护。系统、全面梳理东汉以来“广陵医派”的传承脉络,挖掘学术思想,总结学术经验,打造“广陵医派”品牌,积极申报国家非遗项目。到2025年底,建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5个、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5个。同时推广普及中医药文化。建立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机制,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丰富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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